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王村镇向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王村村乐农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二期)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服务中心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计划建设内容为:1.在王村村现有粮食烘干厂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新增双比重筛选机1台(配套提升机1台+传送带12米);2.安装色选机1套(配套永磁变频空压机1台+传送带16米+提升机1台);3.安装定量包装秤1套(配套提升机1台+传送带6米);(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标段信息
| 1 | E620********384****0001 | 70.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王村镇向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王村村乐农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二期)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65086Y-****0410-00000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0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使用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替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申报主体线上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n),在网站首页点击“**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专栏进入专用信用服务,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也可在**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中“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https://zwfw.****.cn/pingliang/)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线下通过市、县(市、****服务大厅信用窗口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注:网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1.在王村村现有粮食烘干厂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新增双比重筛选机1台(配套提升机1台+传送带12米);2.安装色选机1套(配套永磁变频空压机1台+传送带16米+提升机1台);3.安装定量包装秤1套(配套提升机1台+传送带6米);(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