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通勤班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勤班车采购项目已由****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通勤班车采购项目。
2.1.2服务地点:**省**市、**市(具体点位由甲方指定)。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期内投标人需持续、稳定提供通勤班车服务,不得擅自中断服务。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1.5安全要求:中标人应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定期对服务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与维护保养,在合同服务期限内确保不发生任何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服务期内如因车辆事故造成采购人及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并按年度合同总额 1% 支付违约金。
2.1.6服务内容: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至**往返通勤班车服务,费用按实际趟数结算。班车线路及停靠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并可按需调整。服务车辆须按要求投保相关险种并提供保险资料,驾驶员每日完成车辆安全检查。班车须提前15分钟到站,保证准点通勤。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通勤班车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4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2026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05 月 0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标书代写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平台(https://gshz.****.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地址:****园区创优路9号 |
地址:**市**南大街409号 |
| 邮编:056000 |
邮编:056000 |
| 电话:150****8218 |
电话:176****7018 |
| 联系人:刘天硕 |
联系人:关思航 |
8.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要求 |
|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等相关内容。 2、****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相应的客运服务类别,证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车辆管理体系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具备承接国企、机关单位通勤班车服务的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三年(自2023年4月1日至今)具有不低于1****机关、大中型单位的通勤班车服务、客运服务类业绩,单笔不低于40万,需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5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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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实施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无需手签。电子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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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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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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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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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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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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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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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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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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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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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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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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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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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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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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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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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报价部分(20 分)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报价 |
报价分 |
20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二) 商务部分(20 分)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商务 部分 |
车辆年限 |
10 |
根据****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 (1)50%及以上车辆为 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的,不足部分承诺中标后购买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的,得 10 分; (2)50%以下车辆为 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的,不足部分承诺中标后购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的,得 5 分。备注:以投标****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及购车承诺(格式自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 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4分; 近三年每增加1项(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要求的同类业绩(同类项目指:汽车租赁合同业绩)加3分,最高加6分。 |
|
| 合计 |
20 |
( 三) 技术部分(60 分)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技术 部分 |
服务方案 |
24 |
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内部管控制度②用户投诉处理方案③文明服务方案④安全管理方案⑤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 求符合项目特点,得 24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减 4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 1 处不完善或不具体减 1 分,减完为止。 |
| 技术部分响应情况 |
8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 8 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技术条款低于招 标文件规定或相应技术条款不完善、不具体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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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和保障措施 |
8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承诺②服务保障措 施,服务承诺完善、内容明确,完全满足项目的要求,服务保障措施及时 有效得 8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减 4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 1 处不完善或不 具体减 1 分,减完为止。 |
|
| 应急方案 |
20 |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方案②故障处理方案③应急措 施④应急响应时间,方案详细可行,对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预测全面,应 急措施科学高效,应急响应时间制定合理,措施有效得 20 分;每缺少一项 内容减 5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 1 处不完善或不具体减 1 分,减完为止。 |
|
| 合计 |
60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