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6日我局对****安全帽生产线搬迁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3205****环境局****分局)
关于****安全帽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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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安全帽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
一、****公司将其下属的**石化经****公司橡塑制品厂安全帽生产****公司****公司现有闲置车间,****制品厂安全帽生产线全****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在4号厂房闲置生产车间安装注塑机、塑料破碎机、切割机、粉碎机等设备,建设年产安全帽30万个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万元。
二、依据抚****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注塑废气(NMHC、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臭气浓度)经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收集后,引入带控制系统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尾气通过DA004(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通过密闭设备、封闭房间双重阻隔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行期有组织排放的NMHC、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NMHC、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标准限值。
2、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5 m3)预****公司DW001****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市东新基础****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污染物中pH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其修改单标准,其余污染因子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本项目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位于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5m2)暂存,定期外售处理;不合格品破碎后作为原料使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15m2)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本项目危废贮存点要做重点防渗、生产车间要做一般防渗区。
6、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执法队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经检查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生产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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