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江城县第四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云南-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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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县第四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关于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县第四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2026-04-16
索 引 号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 2026-04-16
主 题 词 : 发布机构 : ******局 文 号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局国土环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9-****279


附件: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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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


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的规定,******局组织了相关单位、专家组成验收组,于2026年2月6日对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土地复垦有关规定、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等为依据,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位于**县****委员会境内。该临时用地使用时间为2023年04月至2023年12月。

(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

项目于2023年3****集团有限公司勐绿高速公路第6项目经理部委托,****编制完成了《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评审备案批复文件。预缴存土地复垦费用407.67万元。复垦方案拟复垦责任面积30.6805公顷。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勐绿高速公路第6项目经理部于2023年7月初开始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于2023年10月底完工。临时用地总面积30.6805公顷,因地块3(1#拌合站)未全部使用,未使用面积0.5235公顷,地块8(18#弃土场)未全部使用,未使用面积5.9737公顷,保留原状不进行复垦,共复垦土地24.1833公顷,其中保留农村道路0.038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1282公顷、****基地0.3793公顷,实际复垦面积23.6371公顷,最终复垦水田1.0154公顷、旱地14.5884公顷、茶园0.6922公顷、乔木林地3.2462公顷、田坎3.8175公顷、沟渠0.2774公顷,实际土地复垦率为97.74%。

(二)土地复垦工程情况

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是:

1.土壤重构工程主要工程量有:土平整面积23.3986公顷,覆土量为105554.4m3,平整土方量70195.8m3,田埂修筑85.15m3,土壤培肥面积为15.6037公顷。

2.植被重建工程主要工程量有:栽植乔木5852株、种植茶树13848株、撒播狗牙根3.2782公顷。

3.配套工程:**农渠177.8米。

4.水田保水工程:耙田1.0154公顷。

三、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一)复垦投资情况

根据2023年3月******公司编制的《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方案》,方案设计动态总投资为407.67万元,静态总投资380.7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97.51 万元,其他费用50.08 万元,监测与管护费13.43万元,预备费46.64 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土地复****工程局****公司勐绿高速公路第6项目经理部进行复垦施工。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产生工程量计算,施工单价按照原复垦方案单价进行计算。项目实际土地复垦总投资298.183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51.9151万元,其它费用34.7768万元,监测与管护费用11.4919万元。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部分旱地复垦不到位,砂砾石含量高,耕作层不足,需整改完善。

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提交了整改完善后竣工资料,并经过了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复垦工程措施合理,质量合格,复垦效果良好,实现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意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第四批)土地复垦****规划局总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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