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曲流域(西藏境内)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西藏-昌都-江达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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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将盖曲流域(**境内)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流域概况

盖曲发源于**自治区**市**县字呷乡境内的俄拉山北麓,于**市**区面达乡巴通村附近注入子曲,是子曲左岸一级支流、澜沧江上游二级支流,地跨**自治区**市和**省**。盖曲干流河长161km,平均比降约7.45‰,流域面积6002km2,其中**自治区境内4574km2,占76.2%;**省境内1428km2,占23.8%。干流出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约57.5m3/s,多年平均径流量约18.13亿m3。

二、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范围:**自治区境内4574km2,其中涉及**市**县字呷乡、德登乡和生达乡共3269km2,占比71.5%,涉及**区面达乡和拉多乡共1305km2,占比28.5%。

规划水平年: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主要规划内容如下:

(1)防洪减灾规划

规划防洪工程包****政府河段改建堤防工程,****政府、色巴村、洛玛村、瓦许村、日索村河段**堤防护岸;在支****政府、扎陇曲日木村、雅曲日崩村、雅曲仁达村、果曲格宗村、蒙尕曲帕多村等河段**堤防工程;在支流紧觉曲日崩村**护岸工程;在下格色村、上白玛村、下白玛村、日木村、布特村、洛玛村、宁邦村、仁达村、鲁色村、觉拉达村、帕多村、果帕村等地开展山洪治理工程等。

(2)水**规划

到2035年,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20万m3,流域配置水**总量为408.38万m3。

(3)供水规划

规划生达乡、****政府驻地集中供水工程改扩建原地表水源并各新增地表水源,**水厂、增设防冻等设施;其他农村地区以农村饮水提档升级为主,对部分工程进行改造,增设净化设施、防冻背水台等提升流域供水综合保障能力。维持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供水格局。生达乡、面达乡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不变,扩大供水规模,规划于生涌曲支流和支流热庆岗曲**水源点1处并**取水设施,改扩建原水源地取水口,由2处水源联合供水。

预测2035年流域集中供水总量约74.63万m3,农村供水总量约266.98万m3。

(4)水**与水生态保护规划

2035年盖曲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流域水功能区2035年限制排污总量COD为593.58t,NH3-N为2.49t。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加强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对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及水源涵养;保留面达乡和生达乡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2处,增设规划**的生达乡、面达乡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2处。

提出在盖曲下游出口断面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和远程传输装置等,实时监测生态流量;针对自然河段,可通过清淤、人工疏槽等措施,保障河道连通性;通过采取就地保护、修复措施等进行栖息地保护与修复,保障鱼类“三场”数量和面积不减少;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水质监测布局的基础上,对规划实施前后可能受工程影响区域的水生态进行监测。

(5)水土保持规划

规划到2035年,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2.29km2,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5.3%;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布设****监测站点,建立健全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机构。

三、流域环境现状

(1)地表水环境

盖曲流域水质总体状况优良,部分点位的汞、五日生化需氧量超出Ⅱ类标准限值,超标主要与生活污水或沿河放牧入河有关。

(2)陆生生态

流域内有维管植物76科,213属,564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种,均为Ⅱ级重点保护植物。

流域内分布有兽类5目9科14种。鸟类17目35科128种,沿线分布有两栖类1目3科3种。其中有中国特有种1种,国家I级重点保护兽类3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兽类9种。

(3)水生生态

盖曲流域共检出浮游植物计6门41属61种,浮游动物38种,底栖动物32种。流域内共采集到鱼类7种,即:光唇裂腹鱼、澜沧裂腹鱼、裸腹叶须鱼、前腹裸裂尻鱼、细尾高原鳅、斯氏高原鳅、短尾高原鳅。结合历史资料整理,共分布有土著鱼类9种,其中鲤形目裂腹鱼亚科4种,鳅科条鳅亚科高原鳅属4种,鲇形目鮡科鱼类1种。调查区域无国家级保护鱼类分布和**自治区保护鱼类,列入《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2016年)、《中国多样性红色名录》濒危(EN)有澜沧裂腹鱼,易危(VU)有裸腹叶须鱼,澜沧江水系特有种有:澜沧裂腹鱼、前腹裸裂尻鱼。

(4)环境敏感区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为流域内分布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点、2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5处文物,及流域内分布的珍稀保护动植物。

四、规划协调性分析

盖曲流域综合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以及流域相关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符,规划方案总体上与上层规划、同层规划、**自治区及**市“三线一单”等均具备较好的相符性、协调性。

五、规划环境影响

(1)水****影响

综合规划实施后,盖曲流域水**开发利用率为0.31%,规划方案对流域水**量影响较小。规划水平年流域配置用水总量能满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开发利用上线要求,水**可承载规划实施。

本次规划内容主要为防洪减灾、供水工程、水**和水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后,****水库和拦河坝,新增取水量较小,因此对流域水文情势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

由供水规划增加的污染负荷较低,且通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减少了污染物的入河量,规划实施后的污染负荷仍在河道水体环境容量内,且留有余量,不会对流域河道水体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水生生态影响

防洪规划实施后,局部区域的河滩地的减少或消失,使生活该区域的水生生物类群逐渐减少甚至消失,影响了陆地与河流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水生生态系统的功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其他如供水规划、水**等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由于防洪规划仅占用部分河道,并不会破坏全部河滩地,在合理规划布局、保留流水性鱼类完成生活史并维持一定种群提供必要的空间、采取有效措施如栖息地保护、生境修复、增值放流等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规划实施对水生生态影响较小。

(4)陆生生态影响

综合规划中各单项规划的实施均会对陆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本规划主要为防洪减灾规划、供水规划等,其实施占地范围较小,对陆生生态影响程度较低,且主要表现为短期不利影响;水**和水生态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对陆生生态主要表现为有利影响。规划实施不会对流域植被多样性及陆生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和完整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已采纳的优化调整建议

综合规划过程中,****电站开发需求,共有3个方案,装机容量分别为30MW、20MW和69M。环评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电站装机规模小,且**电网已覆盖整个流域,****电站方案,规划采纳了建议,取消了水力发电规划。

(2)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流域内冷达村干流河段、果曲汇口处、草曲汇****砂场,对鱼类产卵繁殖及索饵造成一定影响。环评从生态保护角度,****砂场进行鱼卵“三场”生境修复。

七、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对规划实施期产生的各类施工污废水进行处理。通过强化监管体系、健全监测体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村镇面源污染控制等,保护流域水环境。

(2)陆生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加强原生植被的保护与修复;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和乱砍滥伐;落实水土保持规划;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控制工程占地规模,减少施工活动对陆生植被的破坏,切实加强保护陆生动物赖以生存的陆生生境。

(3)水生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统筹供水与生态的关系,合理调配水**,维护河流生态健康。通过清淤、人工疏槽等措施,保障河道连通性。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加强渔政管理。

(4)环境敏感区保护对策措施

对涉及生态敏感区的工程,在工程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从源头上规避对生态敏感区的不利影响,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环评结论

盖曲流域(**境内)综合规划的规划任务是防洪减灾、供水、水**与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综合规划的实施将调整区域水**分配,提高流域水**利用率,对补充农牧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起到积极作用。规划方案实施在水**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将显著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利用水能**,增强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对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总体上,规划方案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上层位规划、同层位规划、“三线一单”均具备较好的相符性、协调性。本规划实施对水**、土地**、水环境、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通过优化工程方案和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加以减缓,规划实施未超过流域**环境的承载力范围,规划方案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总体可行。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为:受拟议规划影响的有关单位和公众,或关心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单位、专家和公众。

主要事项:①规划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规划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议规划的支持态度;④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等。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起止时间

自该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机关和规划环评单位。

十一、****机关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机关:****水利厅

地址:**自治区**市色拉路78号

联系人:马浩

联系电话:0891-****414

电子邮箱:****@qq.com

环评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海**路556号9楼

邮编:200434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1-****7100-775153

电子邮箱:yu_keping@ct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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