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 ||||||||||||
| ****关于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 ||||||||||||
| 2026-0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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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局国土环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9-****279 附件: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稿) **** 2026年4月16日 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稿)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的规定,******局组织了相关单位、专家组成验收组,于2026年2月6日对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土地复垦有关规定、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等为依据,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位于**县****委员会境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3′23″、北纬22°33′29″。该临时用地使用时间为2023年04月至2023年12月。 (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 项目于2023年3****集团有限公司勐绿高速公路第6项目经理部委托,****编制完成了《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评审备案批复文件。预缴存土地复垦费用42.27万元。复垦方案拟复垦责任面积2.8144公顷。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勐绿高速公路第6项目经理部于2023年7月初开始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于2023年10月底完工。临时用地总面积2.8144hm2,因地块2(连接线弃土场)未使用,保留原状,不进行复垦,共复垦土地0.1064hm2,其中复垦旱地0.1064hm2,实际土地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工程情况 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是:1、土壤重构工程:共进行覆表土638.40m3,土地平整0.1064公顷,土地平整量为212.8m3,土壤培肥0.1064公顷。 2、管护工程:耕地管护面积0.1064公顷,每年管护2次,共管护2年。 三、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一)复垦投资情况 根据2023年3月******公司编制的《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方案》,方案设计动态总投资为42.27万元,静态总投资39.8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1.62万元,其他费用11.84万元,监测与管护费3.38万元,预备费5.4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土地复****工程局****公司勐绿高速公路第6项目经理部进行复垦施工。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产生工程量计算,施工单价按照原复垦方案单价进行计算。项目实际土地复垦总投资4.8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05万元,其它费用3.59万元,监测与管护费用0.18万元。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旱地耕作层不足,需整改完善。 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提交了整改完善后竣工资料,并经过了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复垦工程措施合理,质量合格,复垦效果良好,实现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意勐醒至**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县二十一批)土地复垦****规划局总体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