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真实成效,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拟于2026年4月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网询该项目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成效评估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评估依据:《**文明城市(地级以上)创建指标体系》;
2.评估范围:覆盖全市范围,具体包括市辖三区全域及**县**镇;
3.评估项目:涵****中心(所、站)、城市社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文化设施、公园、景区景点、农贸(集贸)市场、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乡镇、行政村、夜市经营场所等各类创建重点点位;
4.评估点位:约350个(具体点位以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
5.结果交付:需严格遵循标准工作流程实施评估,评估结束后,提交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的评估报告,报告需包含问题清单、典型问题现场影像资料、创建情况分析及针对性工作建议,确保报告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服务商需提交资料
1.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3年内承接过**文明城市创建评估、城市综合治理评估等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需加盖企业公章;
3.测评方案:结合我市创建实际制定完整测评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流程、点位规划细则、人员部署安排、评估周期节点、报告撰写规范等核心内容,需加盖企业公章;
4.图像资料采集软件功能说明:详细说明所使用图像采集设备的软硬件功能,需具备图片水印(含采集时间、精准位置)、现场图像自助存储、分类管理等核心功能;同时出具书面承诺,明确承担该软件相关的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一切法律纠纷责任,承诺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商务要求
1.服务要求:服务商需熟练掌握《**文明城市(地级以上)创建指标体系》,并提供该体系任意三页内容的佐证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6月31日;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全市各类评估点位;
4.售后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采购人反映的评估相关问题,需在0.5小时内予以响应,2小时内抵达现场实地处理解决。
五、遴选方式
1.采用“公开网询+择优筛选+现场询价”模式,按“最优性价比”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2. 遴选重点:重点考察服务商对创建指标体系的掌握程度、实际承办能力、相关项目业绩水平及测评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潜在服务商,请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报名单,连同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全部提交资料,于2026年4月22日17:00前将电子扫描版(所有资料需清晰可辨、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将从报名单位中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单位参与现场询价。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56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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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