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满足我院临床护理工作需要,保障护理人员工作便捷与舒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拟对护士鞋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院护士鞋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及相关参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报价无效:
1.供应商应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国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护士鞋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产品制造商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护士鞋相关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产品生产成本、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需提交所投产品样品:护士鞋,样品上须粘贴标签,注明公司名称及产品型号。样品将作为评审重要依据,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可自行取回,逾期不取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依据。
五、售后服务及验收要求
1.质保期:自科室完成签收之日起12个月,期间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如开胶、断底、材质破损等),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保证护理人员日常工作使用。
2.退换货:鞋子尺码不合适的,成交供应商需无偿调换;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如材料质量降低、颜色不符、工艺缺陷等)的,成交供应商需包退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货物送达后,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采购需求及样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产品,逾期未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装卸、分发等全部环节,确保货物完好无损送达指定地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六、报价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0日下午3时。
七、报价单送达地点:****卫生院招标采购办
八、采购人:**** 电话:0759-****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