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然**部、省厅、****工作部署,充分衔接“十五五”规划,全面梳理建设项目空间需求,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我县组织编制完成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详见附件)。为凝聚公众智慧,提升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
二、公示方式:
****政府网站
三、意见反馈
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县**路167号)
邮编:061300
****
2026年4月16日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公示稿)
****政府
2026年4月
一、总则
(一)工作背景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用以来,充分发挥对各类用地的空间引导和刚性管控,在统筹全域空间、严守**底线、优化发展格局、保障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发挥了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为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十五五”规划的基础支撑,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6〕4号)要求,基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府组织编制了2026年度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二)编制目的
本次规划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国家战略要求,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严******厅“一体推进、分步落实、统筹衔接”的总体工作思路,系统谋划和实施本次规划动态维护工作,聚焦服务**县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导向,统筹协调各类空间需求,优化国土空间**配置和城镇建设用地形态,更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适**镇发展空间需求变化,为**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保障。
(三)编制原则
坚持底线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和节约集约、坚持系统思维、坚持数字赋能。
(四)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4.《****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5.《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
6.《自****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有关问题的答复》;
7.《自****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版);
8.《******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9.《**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县2020年度和2024年度国土空间变更调查成果;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五)规划范围
本次动态维护编制范围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范围一致,为**县行政辖区,总面积798.25平方千米,中心**范围51.65平方千米。
二、空间管控边界维护
(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
现行《总体规划》提出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0.079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9.9802万亩。
以“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为正向优化标准,在部下发永久基本农田最新版成果数据的基础上,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将历史错调误调和错划误划、零星破碎、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地块,与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存在矛盾冲突的地块,以及有明确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地块有序调出;结合农业空间布局,利用已建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予以补划。优化后,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保护任务目标,质量生态有所提升,空间布局更加合理。
(二)生态保护红线正向优化
**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三)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
现行《总体规划》中,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以内。
遵循《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功能品质有提高”的原则,强化集中连片、节约集约要求,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规范开展调入调出工作。边务镇、小庄镇、****民政厅批准实施乡改镇,******厅关于乡改镇增补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要求,增补城镇开发边界。本次优化后进一步优化了城镇功能布局,推动城镇集约紧凑发展,符合国家及**省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
三、规划分区维护
现行《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国土空间的保护与开发,以主体功能区为依据,将全域划分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4类一级规划分区和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3类二级规划分区。本次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维护工作,是在坚守三条控制线底线、继承原有规划分区合理框架的基础上,着眼于功能优化、布局协调、品质提升而进行的系统性完善。
四、中心**用地用海规划布局维护
在保持“一带、一井、六核、多星”城市空间结构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县发展需要,按照确实有助于总体规划实施的原则,****中心**详细规划,并结合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联动调整。维护后,中心**内城镇建设用地中规划居住用地减少44.6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4.2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增加4.70公顷,工矿仓储减少2.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增加27.6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减少3.7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13.11公顷,特殊用地增加1.04公顷,留白用地增加0.02公顷。
五、更新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结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将2026年建设项目和“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其中拟于2026年底前开工建设、已充分论证的建设项目,纳入近期建设项目图层精准上图,未明确选址的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在**县现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51项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新增72项重点建设项目,动态维护后,重点建设项目数量共423项,充分保障**县“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空间需求。
六、附图
附图1 三条控制线维护前图
附图2 三条控制线维护后图
附图1
附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