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凯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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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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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绵安发改﹝2025﹞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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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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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凯江水流域河道整治约16.6公里,整治生态护岸11公里、生态隔离带0.2平方公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18处,提升处理能力共2.6万吨/日;整治加固污水截流管网及生态挡土护坡等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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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18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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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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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项目全寿命周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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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5.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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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4-16 00:00至2026-04-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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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4-16 00:00至2026-04-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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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印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印章。3、以上1-2项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招投标管理师”证书[附证书原件扫描件、人社部(或人社部下属)网站查询截图],专业必须与证书一致,原件备查。4、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从业人员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5、****建设厅近一年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6、信用中国近一年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7、提供服务方案。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结合项目中标金额按下浮比例收费)9、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sina.com,招标人将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限500页内)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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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冯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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