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1.1.1 项目名称:方舱内部配套安装项目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询价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 1 |
方舱内部配套安装项目 |
59.81 |
2026年5月31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成 |
说明:
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2.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3.★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特别注意:涉及多个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全部采购数量报价。)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不需要提供授权证明);
1.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响应;
1.2.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函》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2024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1.2.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标书代写
1.2.2.4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函》声明)
1.2.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书代写
1.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产品投标。
1.2.2.7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或GJB9001质量体系认证(以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GJB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且承制范围必须涵盖采购产品或其同类产品;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主管****机关(军委、****机关或军代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1.2.2.8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04月16日起到2026年04月2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市**区**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7楼2703室。
1.4.3 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有意****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com/)免费注册后,在公告大厅栏查看招标公告(项目名称:26SLE42J01505;项目编号:26SLE42J01505),添加关注后,在“我关注的项目”栏进入项目,根据系统指引选择在线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电子交易服务费(标书款)【500】元/包,售后不退。电子交易服务费支付成功后,****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文件登记表】。请于规定的领取时间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钱晨跃、王梅,联系电话:189****1755),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至**市**区**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7楼2703室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凭证,不作为评审依据)。电子交易服务费(标书款)发票以电子形式开具,由投标人在“费用管理”栏申请开具。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或GJB9001质量体系认证(以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GJB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且承制范围必须涵盖采购产品或其同类产品;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主管****机关(军委、****机关或军代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1.5.6 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24日10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标书代写
**市**区**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7楼2703室会议室1(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199****1066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钱晨跃、王梅
电 话:189****1755
邮 箱:****@sztc.com
监督举报电话:0755-****5602、0755-****0475
地 址:**市**区**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7楼2703室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99****1181
联系地址:**市
投诉受理部门:****纪委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9****1163
联系地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