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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渠旧镇渠旧街、濑滤村人饮提质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渠政请〔2026〕20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改善村镇供水基础设施,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县渠旧镇渠旧街、濑滤村人饮提质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社区、濑滤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水厂改造方面:****水厂新增自动加矾设备1套,更换老旧管件约150米、水泵1台及配套电气控制系统1套,实现加药自动化和供水效率提升。
(二)供水管网改造方面:**供水管网总长度23.85公里,****社区15.25公里(DN20-DN100)、濑滤村8.60公里(DN20-DN80),同步配套建设阀门井及配套井盖(钢筋混凝土现场浇筑)、闸阀等附属设施,拆除DN50-DN100现状老旧给水管共6.01千米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02.9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69万元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33.96万元。
六、项目务工组织方式及劳务报酬发放:由项目业主****,负责务工群众组织及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务工组织工作有序开展。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办理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