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 国土**、能源,公民,其他,DOC | 发文日期:2023-05-12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3-05-12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关键词: |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休****党校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意见时间
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0日
二、反馈方式
若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联系人:吴粤红
联系电话:0559-****016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休****党校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休****党校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乡规划体系确定的重要法定规划,没有控规不得出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市城市控规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秘﹝2017﹞45号),对控规地块的编制管理报批等进行了规定。
二、编制依据
包括《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审批办法》、《**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编制过程
2020年3月,启动《休****党校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4月15日组织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并根据专家及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4月27日,该控规经****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指标
按照控规编制规范要求,地块控规图则主要内容是确定地块的用地范围、地块的开发强度、城市设计要求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色彩、绿地率、建筑风格、建筑密度、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出入口等。
本次编制的控规共涉及45个地块,其中**区域涉及26个,党校地块涉及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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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
休****党校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县**部板块,其****党校地块,属于**县城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区重要组成部分。
**区域规划范围:****东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齐云大道,规划范围内国土面积约43.52公顷。
党校地块规划范围:****东路,南至**中路,西至**路,北至书院路,规划范围内国土面积约16.14公顷。
二、用地布局
**区域用地类型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幼儿园用地(080404)、商业用地(0901)、商务用地(0902)、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公园绿地(1401)及沟渠(1705)。
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
|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用海分类名称 | 用地面积(hm2) | 用地比例(%) | |
| 一级类 | 二级/三级类 | |||
| 07 | 居住用地 | 27.26 | 62.64% | |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6.18 | 60.16% | |
| 0702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08 | 2.48% |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95 | 2.18% | |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0.95 | 2.18% |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2.12 | 4.87% | |
| 0901 | 商业用地 | 0.99. | 2.27% | |
| 0902 | 商务用地 | 1.13 | 2.60% |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9.62 | 22.11% |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9.42 | 21.65% | |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2 | 0.46% |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3.15 | 7.24% | |
| 1401 | 公园绿地 | 3.15 | 7.24% | |
| 17 | 陆地水域 | 0.42 | 0.97% | |
| 1705 | 沟渠 | 0.42 | 0.97% | |
| 合计 | 43.52 | 100.00% | ||
党校地块用地类型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商业用地(0901)、城镇道路用地(1207)、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和公园绿地(1401)、沟渠(1705)。
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
|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用海分类名称 | 用地面积 | 用地比例(%) | |
| 一级类 | 二级/三级类 | (hm2) | ||
| 07 | 居住用地 | 8.39 | 51.98% | |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7.43 | 46.03% | |
| 0702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96 | 5.95% |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04 | 18.84% | |
| 0901 | 商业用地 | 3.04 | 18.84% |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3.41 | 21.13% |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3.08 | 19.08% | |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33 | 2.04% |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0.91 | 5.64% | |
| 1401 | 公园绿地 | 0.91 | 5.64% | |
| 17 | 陆地水域 | 0.39 | 2.42% | |
| 1705 | 沟渠 | 0.39 | 2.42% | |
| 合计 | 16.14 | 100.00% | ||
三、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区域涉及齐云大道、学府路、**路、**路、三**路、率水东路、**路均为现状道路,现状道路中**路和率水东路未完全贯通。其中齐云大道为过境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学府路、**路为城市主干道,其中学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率水东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三**路、**路和**路为城市支路,其中三**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路和**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
****书院路、**路、学府路、**东路、**中路为现状道路;车田路和蓝河路为规划道路。其中学府路、**东路、**中路为城市主干道,其中学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2米;**路、书院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车田路、蓝河路为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技术规范,本次规划范围内对应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应配置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各居住用地地块应配套居住街坊配套设施。此外结合县城总体公共服务设施布点情况,配置部分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结合各居住街坊底层商业配置,并在桥****幼儿园、一处幼托、****中心****停车场;党****社区服****停车场。按要求配建便民服务设施,在各地块内配置物业管理、室外活动场地、便利店、邮件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居民非机动车存车处、居民停车场等居住街坊配套设施。
五、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
本次规划地块内**区域开发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6-2.0,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以内;党校地块开发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以内,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
(2)建筑密度
规划城镇二类住宅用地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在35%;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在50%,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在30%;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在30%。
(3)绿地率
规划城镇二类住宅用地绿地率下限控制在32%;商业用地绿地率下限控制在20%;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绿地率下限控制在20%;幼儿园用地绿地率下限控制在30%。
(4)建筑高度
规划城镇二类住宅用地建筑高度上限控制在60米且不超过18层;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上限控制在24米;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高度上限控制在18米;幼儿园用地建筑高度上限控制在18米。
六、专项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水厂供水,供水由齐云大道供水主干管接入,供水管网管径为200mm—600mm,各地块预留给水管网接口。
(2)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地区内污水通过****泵站,统一排****处理厂。
(3)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排放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管径采用DN400- DN800,汇入横江。
(4)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片区内由** 35KV 变向规划地区供电,结合规划地区内用电需求,根据具体建设需要建设配电房。
(5)环卫工程规划
垃圾收集与转运: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中心人流活动密度一般的区域,规划片区内按照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进行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行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按100~200米设置,****中心配建公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