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 项目名称 | 远升葱厂葱叶(干)加工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州****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l本项目位于**州****村委会,总占地1167㎡(合计1.75亩,其中设施农用地1.38亩用作生产及仓储区,****基地0.37亩用作生活办公区),总投资100万元,由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11.4%。建设性质为**,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已有厂房约900㎡及已有生活办公用房约200㎡**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年产150吨(葱叶、葱干、大蒜)农产品脱水加工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风烘干炉产生的炉窑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食堂油烟。①炉窑废气:本项目拟设2台热风烘干炉作为热力供应工程,避免故障情况造成停工导致原料腐坏,这2台烘干炉1备1用、不同时运行,2台烘干炉设1个排气筒DA001。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5t/d,项目生产周期90d(2~4月),炉窑运行时间8:00~18:00。经预测产生炉窑烟气3.296×106Nm3/aNm3/a;要求本项目2台生物质热风烘干炉需各配套安装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并统一设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21.8mg/m3、排放量0.072t/a,二氧化硫排放浓度40.7mg/m3、排放量0.134t/a,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63.5mg/m3、排放量0.539t/a,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附录A“A.1废气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本项目生物质热风烘干炉废气中颗粒物的处理措施旋风+袋式除尘器为可行技术;使用生物质颗粒做燃料,SO2、NOX产生量及产生浓度相对较小,经15m高烟囱直排也可达标排放,因此直排方案是可行的。经调查,本项目拟建地块位于村庄下风向的边缘区域,三面环田,周边敏感点分布较少,500m范围内敏感点为北侧20m的1户**河村居民、西侧55m的**河村以及东侧200m的三洞岗村,这些敏感点均不在项目下风向;本项目热风烘干炉的排气筒DA001位于厂房东侧,相邻的下风向区域为农田,最近的1户**河居民与排气筒直线距离约75m、且不在其下风向,北侧相邻1户商铺为空置状态,**河村集中居住区位于本项目上风向,三洞岗村位于本项目下风向且距离较远、其间有农田及道路等相隔,且由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总排放量小、排放时间也较短(季节性生产,仅为2~4月共90天),因此经高空排放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②异味: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一定异味,虽不含有毒有害气体,但可能引起部分人感官不适,为尽量降低周边居民等敏感点造成的不良影响,环评提出对异味主要产生区域生产加工车间进行封闭,生产过程中车间门也应关闭,并在车间内安装引风机将异味抽至拟安装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然后经顶部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高空排放。****加工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 1130.3—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HJ 1110—2020)等可知,收集+活性炭吸附措施是控制臭气浓度的可行技术,本项目综合考虑收集效率后,异味去除率在80%以上,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异味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活性炭可有效吸附异味,高空排放也可降低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的影响。(3)食堂油烟:本项目拟设食堂供员工8人用中餐,属小型规模。食堂使用电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运行中仅有少量油烟产生,由于用餐人数较少,油烟产生量很小,安装油烟机抽排即可。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包括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等),项目总用水量为10.2m3/d(918.0m3/a),废水产生量为6.96m3/d(626.4m3/a)。拟采取的废水处理措施为:①在已建厂房原有基础上,完善雨污分流管网,车间内洗切区设置格栅污水收集沟;②**一个容积为15m3的二级沉淀池及一个容积为20m3的PVC收集罐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及收集,然后委托清粪车定期****处理厂处理;③在场地内原有8m3生活污水池基础上改建为1个3m3化粪池及1个5m3收集池,生活污水设隔油器处理餐厨废水,然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收集池收集,委托清粪车定期****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总体产排量相对不大,经预处理后委托清粪车定期****处理厂处理,不排入外环境,也不直排进入附近地表水体宾居河及桑园河,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机械噪声,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性能,使之减少噪声排放;②高噪声设备安装基座减震装置,并置于车间内,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夜间不进行生产加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及设备尽量远离北侧敏感点。经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运行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噪声最大贡献值位于南厂界,该侧与农田相邻,影响相对较小。距离项目厂界5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为厂界北侧20m处的1户**河村居民,经预测项目建成后该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仍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综上,本项目对敏感点噪声贡献值较低,建设运行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及质量现状,对区域声环境及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和污泥,生产固废包括原料拣选过程产生的杂质及不合格料、大蒜脱皮产生的蒜皮、热风烘干炉灰渣、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异味处理废活性炭等,均为一般固废,无危险废物产生。处理方式分别为:①人工拣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杂质、鲜大蒜脱皮产生的蒜皮等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定期部门清运处置;应使用封闭垃圾桶(箱)规范收集,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避免引起蚊蝇孳生、恶臭等二次污染;②热风烘干炉产生的灰渣、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应封装在编织袋内,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点定点暂存,然后及时赠送或外卖给当地农户拉运至田间作为肥料利用;③异味吸附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每年生产周期结束后更换一次,然后交由活性炭供应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处理,也可按一般固废进行清运处置;④二级沉淀池定期清掏池底污泥,干化处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⑤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处置率100%,只要做好暂存、及时清运处置,则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不涉及导则所列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使用和生产、储存及其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6、土壤及地下水: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过程来看,可能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在暂存中如因管理不当、存储容器破损等原因发生泄漏、渗漏事故时,或因未处置且进入外环境如排入周边沟渠、农田时,污水中的污染物将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土壤层和地下水包气带,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可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在采取环评所提的有效防渗措施后,能有效降低污染物发生渗漏的概率,从而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废气:①要求本项目2台生物质热风烘干炉各配套安装1套“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②对异味主要产生区域生产加工车间进行封闭,生产过程中车间门也应关闭,并在车间内安装引风机将异味抽至拟安装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然后经顶部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2、废水:①在已建厂房原有基础上,完善雨污分流管沟,车间内洗切区设置格栅污水收集沟;②**一个容积为15m3的二级沉淀池及一个容积为20m3的PVC收集罐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及收集,然后委托清粪车定期****处理厂处理;③在场地内原有8m3生活污水池基础上改建为1个3m3化粪池及1个5m3收集池,生活污水设隔油器处理餐厨废水,然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收集池收集,委托清粪车定期****处理厂处理;④及时委托清粪车清运污水,生产废水清运周期不得超过3d一次、生活污水清运周期不得超过15d一次,避免恶臭及蚊蝇滋生二次污染,也避免漫溢事故排放,同时应建立清运台账。 3、噪声:①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性能,使之减少噪声排放;②高噪声设备安装基座减震装置,并置于车间内,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夜间不进行生产加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及设备尽量远离北侧敏感点。 4、固废:①人工拣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杂质、鲜大蒜脱皮产生的蒜皮等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定期部门清运处置;应使用封闭垃圾桶(箱)规范收集,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避免引起蚊蝇孳生、恶臭等二次污染;②热风烘干炉产生的灰渣、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应封装在编织袋内,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点定点暂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然后及时赠送或外卖给当地农户拉运至田间作为肥料利用;③异味吸附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每年生产周期结束后更换一次,然后交由活性炭供应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处理,也可按一般固废进行清运处置;④二级沉淀池定期清掏池底污泥,干化处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⑤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①在建设及使用中均应做好防渗、防漏、防裂等工作,沟壁、沟底、池底、池壁均应进行防渗处理并做好表面硬化(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②加强管理,做好雨污分流,定期对污水沟、污水处理池及收集池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裂痕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③及时委托清运处置废水避免发生漫溢事故,严禁偷设排污口将废水排入相邻沟渠、农田等外环境中;④其他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6、生态环境:合理种植绿化带;保护好周围农田、动植物、景观环境等不受破坏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