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林超群
住址:**省**市**县东园镇**商厦6楼
经审查,****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现准予你单位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许可内容:确因******餐饮店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在张坂镇**路掘部分绿化长6米,宽0.8米,面积4.8平方米。砖石路面长4米,宽0.8米,面积3.2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长65米,宽0.8米,面积52平方米,用于敷设一条PEdn40中压燃气管道,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
从事该许可事项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施工前你单位应当规范设置围挡,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施工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施工告示牌,公示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文号、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应文明作业不得影响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结构安全、正常使用和检测维修。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水口和边沟等。施工前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并与权属单位联系,如需迁移、改建市政附属设施的应邀请涉及的管线或管养单位到场指导,迁移、改建的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临时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弃土,应当规范、整洁,砂、石、水泥等材料应采用帆布下垫上盖,不得扬尘;严禁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施工中产生的渣土、泥浆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或袋装,不得溢流路面,严禁将泥浆、废水直接排入雨污水井;施工完毕及时拆除障碍物,清理场地,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盲道等道路设施。道路设施如有损坏,应按原状恢复。道路修复质量应高于原路面(**路)结构层强度标准,施工完毕后你单位务必通知区资规局、****集团现场验收,施工至结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负责。
****管理委员****服务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