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治理设施改进项目

审批
广东-茂名-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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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6

项目名称 臭气治理设施改进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省****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未平
联系人 周骁 联系电话 188****9282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4-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现有2套臭气处理设施:高浓臭气采用1套“酸喷淋加碱喷淋加UV光催”除臭设施,低浓臭气采用1套“酸喷淋加碱喷淋加植物液喷淋”除臭设施,处理后臭气合并经1根25m高的臭气排气筒高空排放。此次改建项目将2套臭气处理设施中的“酸喷淋”改为碱喷淋并将UV取消。变更原因:碱性臭气氨大量溶解于水(常温下体积溶解度为700:1),而酸性臭气硫化氢的溶解度小(常温下体积比2.6:1)且臭味浓烈,因此将除氨的酸喷淋改为除硫化氢的碱喷淋。****公司其他同类项目【如我司**项目同样为高浓臭气采用1套“碱喷淋加碱喷淋”除臭设施,低浓臭气采用1套“碱喷淋加碱喷淋加植物液喷淋”除臭设施工艺】的实践经验表明:上述变更不影响除臭效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变更后后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臭气处理系统其他部分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车间臭气采取碱喷淋塔 碱喷淋塔 植物液喷淋塔措施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高温灭菌脱水泄压臭气采取碱喷淋塔 碱喷淋塔措施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承诺:**** 王未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未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