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吉木乃镇萨尔乌楞村戍边大食堂(约500平方米)集体资产经营权发包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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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区**县**镇萨尔乌楞村戍边大食堂一处(约500平方米)集体资产对外流转的公告

**地区**县**镇萨尔乌楞村戍边大食堂一处(约500平方米)集体资产对外流转,具体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地区**县**镇萨尔乌楞村食光驿站一处(约500平方米)集体资产对外流转项目。

二、交易流出方(发包人):****

三、资产情况:

3.1资产基本情况:该资产占地面积约500平方,一直开设食堂,2025年翻新打造,包含砖混房屋一座约500平方米,厨房灶具设施仅大灶部分需承包方自行更换(灶具均使用液化石油气)木制桌椅9套,上下水通畅,水、电、暖等费用如遇相关部门政策变化,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3.2成交后相关费用:无。

3.3其他费用:无。

3.4其他事项:合同期内该约500平方(以实测面积为准)资产的管理、养护、等工作全部由流入方负责,因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流入方承担,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经营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流入方负责将该约500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资产完好的无偿交还流出方,流入方人如有违约行为时(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未按时签订合同等),流出方有权取消流入方的成交资格,流入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资产重新发包。

3.5其他事宜:

3.5.1、资产经营权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

3.5.2、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资产,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基础设施或给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3.5.3、资产经营权流转期间,资产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

3.5.4、承包期内,依照要求合法合经营该资产,不得改变内部结构,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3.5.5、其他要求:首年承包费按最终成交价执行,后四年承包费每年在最终成交价基础上加1000元。位置及标的物如下图:下载下载下载下载下载下载

四、经营限制:合法经营

五、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https://www.****.cn/#/Home或使用微信小程序(雪都泰慧农)

六、承包期限:2026 年4月 15 日至 2031 年 4月15日。分期付款:首年承包费按最终成交价执行,后四年承包费每年在最终成交价基础上加1000元,每年4月30日前缴清当年承包费。

七、竞价方式:起拍价为2000元/年,采取线上阶梯竞价增价,以最低100元/年递增。

八、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九、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账号:报名后生成专属保证金账户

银行行号:103****15081

成交后,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面向对象:面向社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良好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已被国家列为失信人员或者失信企业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存在拖欠流出方集体土地承包费及其他费用,需补交相关费用后参与竞价活动)。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关于核定**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6]52号)在成交确认后10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

十二、报名竞价咨询:

交易流出方联系人:哈斯铁尔﹒托列吾汗 153****2141

交易中心联系人:马**177****2505 马超139****659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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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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