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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服务中心、农业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扩大2026年度省级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的主体积极参与,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项目可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下周二),项目实施方案仍按****文件执行,重点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一、 严格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为2025年度以来**、改(扩)建且未获得过同类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或产地加工项目;同一经营主体仅限申报1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二、规范材料报送。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包括项目申报书、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设备/设施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按时上报。
三、强化联农带农。申报主体须具备紧密联农带农机制,优先吸纳当地农户、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近3年无重**全、环保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人:纪 宏 135****2290
附件:****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级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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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