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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005/202308-00002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23-08-01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3-08-01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黄发改投资[2023]10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项目代码:****。
黄发改投资[2023]10号
关于**区金桥路(月牙路—浦溪北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区金桥路(月牙路—浦溪北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请示的函》及相关材料已经收悉。根据评审组专家意见,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快速发展、完善区域路网,原则同意**华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西起月牙路(城市支路)**浦溪北路(城市次干路),沥青道路全长381.175米,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度24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三、工程概算及建设工期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20.24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699.74万元,工程其他费81.44万元。预备费39.06万元。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工期为六个月。
请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建设质量。同时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资金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委,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