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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高新区“中联﹒汇璟臺”项目(一期)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汇****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2025年12月24日,项目法人****在**市水****社区项目部主持召开了**高新区“中联﹒汇璟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本次验收。 现将验收材料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获取相关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钟思河 联系电话:180****5553 验收单位联系人:潘存招 联系电话:157****7664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