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磁电机智能制造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永磁电机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西海岸新区**街道海西路2299号(海西路以东、相公**路以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至 2026年04月23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街道海西路2299号(海西路以东、相公**路以北),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8848m2,建筑面积12968m2。项目将现有5#车间北侧打磨室、喷烘一体室搬迁至9#车间的一楼,将现有6#车间中部PCBA洁净车间搬迁至8#车间二楼;**1条定子生产线和1条电机线圈生产线。新增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VPI 真空压力浸漆设备1套、贮漆罐1个、冷水机1台、旋片真空泵2台、罗茨真空泵1台、自驱动台车电热鼓风干燥箱3套、螺杆空压机1台、蜗牛鼓风机2台、垂直切向绕线机1台、平包包带机1台、线圈涨型机1台、定子并头焊机2台、双滤筒移动式焊烟净化器2台、感应加热水冷一体机1台、旋转工装设备1台、智能型匝间耐压测试仪1台、智能工频耐压测试仪1台、定子装配输送线1套、物流输送通道1套等,新增原辅材料及用量:环氧树脂漆9.82吨/年、硅脂脱模剂350千克/年、定子铁芯750个/年、槽绝缘21000张/年、槽楔45000条/年、热敏电阻(PT100)1200个/年、电机引线2300米/年、垫条44000条/年、聚酰亚胺薄膜补强胶带2.5吨/年、聚酯热收缩带500盘/年、银磷铜焊条2吨/年、涤玻绳7000米/年等。项目建成后新增高、中、低压电机定子产能750台/年、电机线圈350台/年。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废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浸漆、固化废气经各自密闭管路收集进入**的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5排放;焊接烟尘经双滤筒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P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滤筒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新增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瘤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16m2),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新增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定子铁芯、废铜线、废脱模剂桶、回收粉尘、废滤筒、废抹布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工业固废暂存间(16m2),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72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邮政编码: 2664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