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羽蛋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委托****承担《****100万羽蛋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00万羽蛋鸡项目
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市**区东津镇狮厦村厦村屯松木塘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6′16.42°,北纬23°3′17.59°;
3、项目性质:**
4、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东津镇狮厦村厦村屯松木塘岭集体土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2926公顷,建设内容为:蛋鸡舍12栋20813.3平米,育雏舍1间1650平米,蛋库1间2767.88平米,管理用房间15平米,消毒间1间40平米,消杀室40平米,饲料房1间508.87平米,场内通道11925.61平米,绿化隔离带13512.12平米。
二、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范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通讯地址:**市**区东津镇狮厦村厦村屯松木塘岭
3、联系人:刘金仪
4、联系电话:153****2988 联系邮箱:****@qq.com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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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