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审批
吉林-白山-江源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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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72462XC李崇涛
朱俊成**省**市**区
石人镇林子头村狍子沟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区 ******区
经度:126.610833 纬度: 41.948611****生态环境厅
2024-06-26
吉环审字〔2024〕39号****
2024-09-0485
85****
912********72462XC**省****公司
912********977805L**省****公司
912********977805L2025-04-10
2025-05-082025-05-15
2026-03-162026-04-14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897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保持日焚烧能力 600 吨 / 天不变,且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生产设施掺烧一般固体废物,项目设计单日最大掺烧能力 120 吨。本次技改项目设计入炉物料从“480t/d 生活垃圾+50t/d 污泥+70t/d 一般固体废物”至“600t/d 生活垃圾”不断调整,严格控制在设计规模及掺烧比例范围内。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保持日焚烧能力 600 吨 / 天不变,且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生产设施掺烧一般固体废物,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库房。项目设计单日最大掺烧能力 120 吨,年最大掺烧量 3.96 万吨,现有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保持 12 兆瓦不变。在保持日焚烧能力 600 吨 / 天不变,且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生产设施掺烧一般固体废物,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库房。项目设计单日最大掺烧能力 120 吨,年最大掺烧量 3.96 万吨,现有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保持 12 兆瓦不变。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卸料大厅和垃圾储坑采用密闭+微负压运行,抽取的空气作为垃圾焚烧炉助燃用空气,臭气捕集率达95%以上。 ****处理站恶臭及沼气经过封闭除臭系统排入垃圾仓进行焚烧,负压抽风收集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危废暂存库废气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飞灰暂存库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消石灰仓、水泥仓、活性炭仓等设置仓顶除尘器,经处理后排放。 污泥焚烧后产生锅炉 烟气依托现有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废气处理装置和现有8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 锅炉排污水进入降温池后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垃圾渗滤液与生活污水、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及初期雨****处理站,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反渗透浓缩液和纳滤浓水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处理站排污水和部分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用于道路降尘、飞灰固化和炉渣冷却用水。原水处理站排污水和剩余部分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处理厂。 飞灰仓及飞灰暂存库布袋除尘器除下的粉尘、飞灰经固化处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库,固化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理;炉渣委托****运输并进行综合利用;在线监测及实验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焚烧炉烟气治理和飞灰仓的除尘器废布袋、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等仓顶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在危废暂存库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等仓顶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回收利用;****处理站产生的废滤膜经鉴别后若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若为危险废物,则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鉴别后若为一般固废,入炉焚烧;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防渗固化地面,地面无裂隙。采用钢制材料+防腐材料进行防渗;污水管道采用架空钢制不锈钢管道。 防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卸料大厅和垃圾储坑采用密闭+微负压运行,抽取的空气作为垃圾焚烧炉助燃用空气,臭气捕集率达95%以上。 ****处理站恶臭及沼气经过封闭除臭系统排入垃圾仓进行焚烧,负压抽风收集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危废暂存库设置活性炭吸附+飞灰暂存库设置布袋除尘+废气吸收塔组合工艺处理废气+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共用) 消石灰仓、水泥仓、活性炭仓等设置仓顶除尘器,经处理后排放 污泥焚烧后产生锅炉 烟气依托现有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废气处理装置和现有8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 锅炉排污水进入降温池后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垃圾渗滤液与生活污水、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及初期雨****处理站,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反渗透浓缩液、纳滤浓水和DTRO浓水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和飞灰稳定化处理。****处理站排污水和部分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用于道路降尘、飞灰固化和炉渣冷却用水。原水处理站排污水和剩余部分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处理厂。 飞灰仓及飞灰暂存库布袋除尘器除下的粉尘、飞灰经固化处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库,固化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理;炉渣委托****运输并进行综合利用;在线监测及实验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焚烧炉烟气治理和飞灰仓的除尘器废布袋、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等仓顶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在危废暂存库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等仓顶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回收利用;****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入炉焚烧。废滤膜按危废管理,与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省****公司处理。厂内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防渗固化地面,地面无裂隙。采用钢制材料+防腐材料进行防渗;污水管道采用架空钢制不锈钢管道。 防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
1、危废暂存间设置活性炭吸附+飞灰暂存库设置布袋除尘+废气吸收塔组合工艺处理废气+1根15m排气筒排放。增加废气吸收塔,2根排气筒合并为一根排气筒,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2、飞灰稳定化处理时仅使用螯合剂,不添加水泥,同时使用部分反渗透浓缩液、纳滤和DTRO浓水进行稳定化处理。根据检测,项目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二噁英含量、飞灰浸出液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要求限值,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2.47 2.47 0 2.47 0 2.47 0
0.03 0.03 0 0.03 0 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40.39 66.276 66.276 40.39 0 66.276 25.886 /
182.59 229.76 229.76 182.59 0 229.76 47.17 /
7.22 7.428 7.428 7.22 0 7.428 0.208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表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水质标准相关要求 本次技改依托原有设施,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出口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分别为pH8.1-8.9,色度5倍,浊度2.8-5.2NTU,化学需氧量17-2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6-5.4mg/L,悬浮物5-8mg/L,总氮13.4-13.9mg/L,氨氮0.071-0.107mg/L,总磷0.37-0.45mg/L,碳酸根231-294mg/L,总硬度373-445mg/L,溶解性总固体880-974mg/L,氯化物214-224mg/L,硫酸盐42-52mg/L,总铁0.05-0.09mg/L,总锰0.05-0.06mg/L,氟化物0.35-0.52mg/L,总砷0.4-0.6μg/L,石油类、全硅(以SiO2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表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水质标准相关要求。
2 废水总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中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次技改依托原有设施,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验收期间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分别为pH8.1-8.7,色度5倍,化学需氧量20-2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8-4.4mg/L,悬浮物3-6mg/L,总氮13.6-14.6mg/L,氨氮0.079-0.121mg/L,总磷1.21-1.42mg/L,总汞0.06-0.12μg/L,总砷0.5-0.8μg/L,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动植物油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中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焚烧炉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经80m高的烟囱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焚烧炉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经80m高的烟囱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在验收期间,焚烧炉排气筒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9-6.4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7-46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70-178mg/m3,一氧化碳排放浓度3-4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1.57-4.67mg/m3,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铊、镉及其化合物0.0112-0.0776μg/m3,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3.6577-7.4093μg/m3,二噁英排放浓度0.0079-0.0088ngTEQ/N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标准要求。 焚烧炉排气筒中氨排放速率0.1856-0.4176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0004kg/h,臭气浓度48-85无量纲。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2 危废暂存库设置活性炭吸附+飞灰暂存库设置布袋除尘+废气吸收塔组合工艺处理废气+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共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废暂存库设置活性炭吸附+飞灰暂存库设置布袋除尘+废气吸收塔组合工艺处理废气+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共用) 固化飞灰暂存库、危废暂存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4-3.9mg/m3,排放速率0.0194-0.053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52-0.59mg/m3,排放速率0.0069-0.007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1-55dB(A),夜间噪声为48-51dB(A),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强化对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储油罐区、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处理站等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强化对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储油罐区、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处理站等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除尘灰回收利用,飞灰仓和飞灰暂存库除尘灰固化处理。固化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 6.3 条要求后,运至******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炉渣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处理站污泥和废滤膜按危险废物管理,与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焚烧炉烟气治理和飞灰仓废气治理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本验收监测期间,经检测固化后的飞灰二噁英含量、飞灰浸出液中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总铬、六价铬、硒浓度均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6.3条要求。 飞灰固化后监测合格后在飞灰稳定化车间和固化飞灰暂存库暂存,及时送**省****公司填埋。 炉渣委托****综合利用,用于制免烧砖原料和基础建设使用用料。 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等仓顶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回收利用。 在线监测及实验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变压器油、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滤膜,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省****公司处理。 ****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按照适当比例和生活垃圾一并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规范化学品管理,强化对依托的飞灰固化车间、固化养护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区域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及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定期评估分析环境社会风险隐患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应对措施。 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规范化学品管理,强化对依托的飞灰固化车间、固化养护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区域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及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定期评估分析环境社会风险隐患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应对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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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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