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互联网数字文化集聚区建设项目(暂名)——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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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互联网数字文化集聚区建设项目(暂名)—— 一期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乌镇互联网数字文化集聚区建设项目(暂名)—— 一期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编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乌镇互联网数字文化集聚区建设项目(暂名)—— 一期招标代理服务;

2.2工程建设地址:**市乌镇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9235.74平方米(约88.85亩),总建筑面积约10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5434万元。本次招标代理费为90.8141万元,服务期: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开始至提交备案资料。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4服务范围:对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招标的监理、咨询等工程服务、货物类招标、以及可能发生的二次招标等一切后续招标)提供招标代理相关服务;

2.5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成果的相关文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投资20000****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指由投标人代理的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投资等信息的,还需提供经业主加盖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业绩不予认可。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登录“****交易中心网”,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111.1.30.134:8000/TPBidder/memberLogi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公司400-****-0095、陆工0573-****212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时00分 。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乌镇大****园区管委会(龙翔大道623号)125会议室。标书代写

6.公告发布媒介

**市公共**交易网(**)

https://jxszwsjb.****.cn/col/col****744142/index.html。

7.联系方式

**** 电话:150****7569

**** 电话:0573-****9898

****采购中心 电话:0573-****1653

****

****

****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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