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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7 09:31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500万吨/年天然碱矿产**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00万吨/年天然碱矿产**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奈曼天然碱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一座年产500****工厂,涵盖钻井工程与地面工程
钻井工程:于采**布置井组群,以满足500万吨/年天然碱加工纯碱的产能需求
地面工程:包括输卤工程、碱加工工程、包装工程、产品储运工程、热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办公及生活区,还有供水管线等;主要设备有注井泵、卤水池、储卤罐、湿分解塔、汽提塔、结晶器、离心机、煅烧炉、锅炉等
项目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尹立军 150****5606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参与表
附件:****500万吨年天然碱矿产**综合开发项目第一次公众意见参与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参与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六、公示日期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6日
****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