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

审批
江苏-宿迁-沭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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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3********006172J张友明
周军生****开发区
**市**路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
2021版本:127-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县 ******县
经度:118.829722 纬度: 34.367222****环境局
2024-08-20
宿环建管表〔2024〕1021号
4135
30.17****
123********006172J**联晟****公司
****0105MAC4L0LQ3K**爱****公司
****1323MABMRXR1422025-12-31
2026-03-182026-04-16
http://www.****.com/NewsDetail.aspx?ID=47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淮沭船闸原址除险加固工程,为改建项目淮沭船闸原址除险加固工程,为改建项目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淮沭船闸原址除险加固工程,维持船闸现状规模不变淮沭船闸原址除险加固工程,维持船闸现状规模不变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为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实际运营期间无生产过程项目为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实际运营期间无生产过程
未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落实《报告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共涉及1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淮沭**(**县)**通道维护区。涉及总面积为4.4462公顷。项目建设应遵守生态优先原则,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和布局施工场地,缩短时间周期,采取无害化措施,切实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施工场地,拆除过程中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管控工作,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场地硬化,苫布覆盖堆场等措施,减少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搅拌站,所用混凝土等物料均为外购,临时施工场地应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产尘物料封闭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应及时清理,合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限值,SO2、NOx的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设置钢板桩围堰,施工区域与水域隔离。严格对施工期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淮沭河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废水。应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工程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管理所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进入周边雨水管网,确保各类污水不进入淮沐河。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参与施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并获《****政府关于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意见的函》,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施工场地现已拆除并已完成场地恢复工作。 本项目施工期已采取定期洒水、密目网遮盖等方式降低建筑扬尘污染,并对来往施工机械车辆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施工期扬尘、SO2、NOX均满足排放标准限制。 项目施工期采用钢板桩围堰将施工区域与水域隔离,未对淮沭河倾倒垃圾、排放废水。运营期人员污水经管****处理厂集中处理,道路设置雨水管网,污废水不进入淮沭河。 项目仅昼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项目仅昼间施工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的环保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本次调查即为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不涉及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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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扬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施工现场设置洒水车、雾炮车,裸露地面设置覆盖措施;建筑垃圾均及时清运;****搅拌站,项目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监测未出现超标情况 施工期监测TSP、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场地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项目仅昼间施工,施工期噪声监测未出现超标情况。 施工期场地四周噪声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桥梁桩基钻****市政府指定的弃置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 施工期:现场施工实际未产生废弃土石方及泥浆,开挖土壤均已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合理取弃土,尽可能减少破坏地貌植被的面积,保持原有生态环境。 2、弃土石渣指定地点堆放,分层夯实,及时种上树草,并按需修建拦渣坝。 3、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并清除施工垃圾**整场地。 4、临时占地复耕、还耕,恢复植被。 经核实,现场施工未产生弃土,开挖土壤均已回填;施工围堰已拆除,施工垃圾清除工作及场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开挖地貌均已恢复,绿化复耕工作已完成。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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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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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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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合理取弃土,尽可能减少破坏地貌植被的面积,保持原有生态环境。 2、弃土石渣指定地点堆放,分层夯实,及时种上树草,并按需修建拦渣坝。 3、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并清除施工垃圾**整场地。 4、临时占地复耕、还耕,恢复植被。经核实,现场施工未产生弃土,开挖土壤均已回填;施工围堰已拆除,施工垃圾清除工作及场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开挖地貌均已恢复,绿化复耕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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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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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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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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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