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保亭县病死畜禽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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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保亭县病死畜禽

****中心运营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病死畜****中心运营企业,负责全县范围内病死畜禽的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欢迎符合条件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参与遴选,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保亭县病死畜****中心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配备冷库、附属设施及专用运输车辆。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引入运营企业,负责全县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暂存、转运至****处理厂。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养殖、屠宰等环节产生的病死畜禽。

二、运营期限与经费保障

1.运营期限。首次委托运营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经费保障。本项目委托运营管理费最高限价为15万元/年(包干),运营企业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3.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农业厅《关于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15〕146号)规定,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80元/头,牛羊禽类等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可折算成猪单位进行补贴,即:30只蛋鸡或鸭、60只肉鸡、30只鹅、3只羊折算成1个猪单位,1头肉牛折算成5个猪单位。

三、资格要求

1.在本省范围内已建****处理厂,具备正常运行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办公场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利材料)。
5.技术服务方案等有利于本次遴选的响应材料;
6.报价函(须明确报价不超过15万元/年包干);

五、报名方式

可采取邮寄材料或现场报名方式。

六、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法定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县建新****中心大楼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96

七、遴选办法

1.本次遴选不设报名企业数量限制。报名截止后,****中心组织资格审核。结合**省实际情况,若报名企业不足3家,则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择优遴选1家。

2.确定的候选运营单位将在保****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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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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