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民康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中心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湖南-衡阳-衡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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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7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734-****4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心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县洣水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利用现租赁楼栋第7****中心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建筑面积约1425.89m2,新增透析床位41张,配套建设相应的医疗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处理站、加强周边绿化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医疗废水一同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厂进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公司,一次性输液瓶(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系统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与格栅渣定期清理、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规范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标志,严格按要求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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