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专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超声工作站新增工作站点)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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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专项系统升****工作站新增工作站点)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息系统专项系统升****工作站新增工作站点)

三、采购项目概况:

********工作站于2021年开始上线,****工作站实时通讯软件,影像报告功能,影像存储功能、分诊排队叫号等,目前医院超声科正常使用该系统。随着超声科检查业务扩增,建设新的超声检查室,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增一台超****工作站及授权,用于新开展的超声业务,检查相关数据、影像资料管理、彩超报告回传、分诊叫号系统等配套业务也需要同步接入,统一管理。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五、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次项目是在原有的超声系统上进行使用站点的扩容,同时要求超声影像检查数据需要与原超声系统、院内其他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和图像集中存储管理,检查数据互联互通,检查报告及时回传到院内信息系统,新增排队叫号窗口,实现超声患者按照排队顺序进行分诊排号就诊。

因此如果由不同的软件开发商进行开发和实施则需要在不同系统间要进行数据接口交互,这会直接导致增加开发成本、**开发周期,并在运行中出现故障的几率增加。

由同一供应商进行实施则可以保障业务的稳定性、信息系统的连续性、数据的准确性;****技术厂商重复开发导致增加运维成本、增加运维故障风险;超声检查报告和结果最终的效果也可能出现不确定因素导致使用效果不好。

综上所述,为延续项目一致性同时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的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四)其中(4)要求: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和其中(8)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才能实现相关政策目标、市场目标、技术目标或采购用途目标的。所以此次拟直接采购********工作站授权一套,生产厂家****公司,型号SEEKER-200。

六、拟定供应商:****

公司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广渠路3号竞园23A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8-****5293

信息部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28-****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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