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概况
**市〔2019〕-15号、**市〔2019〕-16号宗地(锦华幸福里住宅项目)为2个相邻地块,位于**市融城大道东侧,颍河**侧,****大队西侧,****广场公租房南侧,其中**市〔2019〕-15号宗地规划用地面积52862.15平方米,合79.2932亩,**市〔2019〕-16号宗地规划用地面积51778.96平方米,合77.6684亩,原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
截至现场踏勘(2025年6月上旬)时,项目地******局刑侦大队、耕地、施工临时用地及****公司徐寨加气站(已注销并关停)、南侧邻市政绿化及329国道、西邻锦华幸福里住宅项目售楼部及融城大道、****广场公租房及**益健堂****公司,目前项目北区住宅楼及配套设施已建成交付,南区主体工程已完工。
2.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
我公司对****公司、****规划局、****分局、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社区及地块周边居民等进行了访谈,并赴地块现场展开踏勘调查工作。
(1)截至踏勘当日,地块内北区住宅楼及配套设施已建成交付,南区主体工程已完工,除绿化外均为硬化地面及建筑,地块内无废水排放、倾倒或灌溉,地块内除了施工回填土方外没有临时堆土;
(2)调查地块历史利用情况明确,地块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土壤无异味。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了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历史上曾存在**市天****公司、清真****公司、界****公司、******公司、**市****公司、荣鑫冷冻食品、**朗科瓷砖批发、******公司、YOYO东锦国际****科技园、****工厂店,**益健堂****公司、**天禾强旺****公司,海特集团**加气站,******公司,****加油站等多家企业,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本次调查对周边企业区域进行了重点踏勘,其内部均硬化良好,环保设施齐全,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土壤和空气无明显异味,本项目地块和相邻地块受到污染的风险极低。
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使用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可知,本地块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了本次调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北区住宅楼及配套设施已建成交付,南区主体工程已完工,除绿化外均为硬化地面及建筑,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对周边企业区域进行了重点踏勘,其内部均硬化良好,环保设施齐全,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土壤和空气无明显异味。一阶段快筛共布设了28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50cm)。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全部样品的重金属检测结果均低于所参考标准的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均低于1ppm,本次调查调阅了本地块历史检测报告(采样点均位于地块内,采样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分析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5日),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调查地块内各土壤监测点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监测点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综合以上,本调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公司 联系人:张工 199****0824
土地使用权人:****公司 联系人:田总 139****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