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管理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街漳河桥改造及**铁南街桥涉浊漳西源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沁建字〔2025〕1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地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与缺陷堤防予以修复。建设和运行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项目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水利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四、该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五、工程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六、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七、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八、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保护等要求。
附件:****街漳河桥改造及**铁南街桥涉浊漳西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6年2月2日
附件
****街漳河桥改造及**铁南街桥
涉浊漳西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2026年1月16日,****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召开《****街漳河桥改造及**铁南街桥涉浊漳西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水利局、**水利局、沁****管理局、中政企(北****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汇泽源****公司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科学技术局于2025年9月24日以沁发改科技发〔2025〕71号文对《**跨河桥改造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编码:****。****中心**,建设内容包括:**2座桥梁,改扩建1座桥梁。**铁南街桥及连接道路,桥梁长度76米,桥梁全宽14米。道路修筑长度437.748米,红线宽度12米。****西**,桥梁长度62米,桥梁宽度15.8-19.8米。改建道路长度176.786米,红线宽度12米。改扩建**街漳河桥,既有桥北侧危桥拆除,北侧**桥梁长度88米,改扩建后桥梁总宽度39-47.8米。
二、本次评价对象为跨浊漳西源的**街漳河桥、铁南街桥。
三、项目所在段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桥梁高程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桥梁结构安全按100年一遇设计,桥梁设计防洪标准符合《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方法及采用成果。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六、基本同意洪水影响分析结论。
七、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八、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九、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十、工程建设与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工程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并接受监督管理。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河道堤防及行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