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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规定,****开展了G230 通武线官山至县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鉴定书,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