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次公示 |
| 2026-04-17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县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县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省**市**县塔峰镇**村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拟建以猪待宰屠宰厂房为主,(狗、羊、牛、家禽)待宰屠宰厂房、****工厂房为辅。配套冷库、办公研发综合楼及员工宿舍等生活配套用房****基地,本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其中冷冻库二、三层以及食品深加工车间为二期建设,其余均为一期建设内容。本次仅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本项目现有工程于 2018年6****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评[2018]70号),2021 年 8 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有工程屠宰能力为8万头/年。根据本次环评期间的现场调查情况,****已基本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骆总 (3) 联系电话:139****5867 (4) 通讯地址:**省**市**县塔峰镇**村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公司 (2) 联系人:周 (3) 联系电话:177****4195 (4) 通讯地址:**省**市**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108号**春江郦园t2-b栋、t2-c栋、22栋、23栋1915号 (5)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