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集中筹措项目(二次)采购结果公示(2025-JKCKXY-W1001)(第1、2、3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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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2026年度副食品集中筹措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副食品集中筹措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服务期限

第一包

肉类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2个月

第二包

果蔬及

水产禽蛋类

第三包

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26年度食品筹措金额:1120万元。副食品集中筹措招标包数划分为3包,分别是:第一包:肉类,年预估筹措金额****000.00元;第二包:果蔬及水产禽蛋类,年预估筹措金额****000.00元;第三包: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年预估筹措金额****000.00元。

3.最低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注:项目三个包:肉类、果蔬及水产禽蛋类、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的下浮率均不得低于10%)(即投标报价应≥10%,例11%为有效报价,9%为无效报价)。

4.为确保有效竞争、公平公正,按照兼投不兼中的方法,3个标包分别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按照标包顺序,供应商在第一包评****一中标候选人,则后面标包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3月23日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4日09时30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时间),包1共6家投标供应商均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包2和包3各4家投标供应商均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数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开标条件要求。

具体名单如下:

包1:昆****公司、云****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公司。

包2:****集团****公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南盟泰****公司。

包3:****、**市****公司、****集团****公司、******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采购单位依法****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

包1:(一)资格性审查

****集团****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投****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所提供材料均与所投项目不对应。不符合招标文件特别提示中第五条“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规定,评审****公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关于租赁场地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出租方有效的产权材料证明: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中第14条“供应商在采购人驻地(**省**州)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规定,评审****公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二)符合性评审

云****公司:递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正本(第1册、第2册)封面未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中第1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完整”规定,评审****公司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委员会对包1评审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91.26分,投标报价:下浮16.00%;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昆****公司,总得分:91.13分,投标报价:下浮17.00%;

第三预中标候选人:**市****公司,总得分:77.89分,投标报价:下浮15.00%。

包2:资格性审查:****集团****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投****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所提供材料均与所投项目不对应。不符合招标文件特别提示中第五条:“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文件,投标时单独提交。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规定,评审****公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关于租赁场地相关证明材料,出租方不是产权所有人,但未补充提供出租方与产权人之间的合同;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中的第14条“供应商在采购人驻地(**省**州)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规定,评审****公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因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2家,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本标包废标。

包3:资格性审查:****集团****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投****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所提供材料均与所托项目不对应。不符合招标文件特别提示中第五条“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规定,评审****公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关于租赁场地相关证明材料,出租方不是产权所有人,但未补充提供出租方与产权人之间的合同;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中第14条“供应商在采购人驻地(**省**州)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规定,评审****公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因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2家,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本标包废标。

六、质疑处理

供应商如有任何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质疑的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七、发布平台

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180****6502。

2.项目监督人及方式:监督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0****8180。

九、其他

公示期间我部将对采购结果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采购结果进行更正。复核未发现问题且未收到供应商任何质疑的,我部将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感谢各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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