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项目规划选址论证等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县茶坝乡双****加工厂项目。
2.选址位置:项目位于茶坝乡**村杨梅子组,场地沿现状社道(3米)沿路呈带状布局,现建有1栋厂房,建筑占地面积380.85平方米,厂房高8米。
3.用地规模:637平方米。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厂房一座,集调味品、肉制品、食品加工为一体的生产项目,配有生产设备用房、管理房、产品储存房等。项目单位为****,投资总金额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选址论证核心内容
1.**县茶坝乡双****加工厂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等管控内容。
2.项目选址不违背规划强制性内容,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分区管控要求,对片区定位、空间结构、用地布局、产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防灾减灾等均无不利影响。
3.项目已纳入《**县乔庄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4.规划控制指标:拟选址地块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5米。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站。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邓雪
联系电话:0839-****161
联系地址:******局****中心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联系地址:****中心自然**局窗口
邮编:628100
公告网址:****政府官网
联系电话:****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