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市**区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 号)和《关于印发〈**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23〕19 号)等规定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工程技术土建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年限计算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标书代写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根据从事工作岗位和业绩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已实行统一考试的工程造价专业不在申报范围),具体专业名称应参照《****建设厅 福****办公室 **省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建人〔2023〕16 号)填写。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材料申报审核时间安排:2026年5月25日至6月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市**区石码街道公园西路82号建委大楼六楼。联系电话:0596-****510。
2.2025年度土建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汇总表
****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