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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4-23,更正为:2026-04-24。 一、澄清内容 1.原磋商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约定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现变更为“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增加约定评标办法中“价格扣除”约定。具体如下: (1)“适用情形”为“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2)“扣除比例”为“10%”, (3)“具体标准和要求”如下: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标书代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证明材料为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3.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增加《政府采购政策评审资料》(包含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 4.原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23时59分59秒,现变更为2026年4月24日23时59分59秒。标书代写 二、本澄清文件共澄清内容肆项,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 code=sd userType=2 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电子标服务 (4)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院前路第二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536-****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高****社区北宫东街3299号1号楼1402 联系方式:178****8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曦、于莉、闫小宁、钟园园、陈传妹 电话:178****8096 **** 2026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