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管理部门)、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政府****机关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根据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共分为两大类:****协会商会、学术、慈善组织、其他)、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绩效和社会评价五个方面。
三、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总分为1000分,按评分值划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
5A级:850分以上;
4A级:750分—850分(不含850分);
3A级:650分—750分(不含750分);
2A级:600分—650分(不含650分);
1A级:600分以下(不含600分)。
四、评估方式
****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监管部门)****。评估采用社****小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小组对申请单位进行参评资格审查,采取实地评审或集中评审的方式提出初审意见,经县民政局研究,确定评估等级,向社会公布结果。
五、方法步骤
(一)报名自评阶段:社会组织对照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并于6月5****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或者纸质版(1份),两份表格应填写完整,没有的填“无”。
(二)参评资格审查阶段:****小组审核社会组织参评资格,并通知符合资格的社会组织准备资料。符合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当准备近三年能够明显反映评估指标的材料,及《政府部门评价调查表》(附件3),按评估指标顺序整理,等待评审。未提供资料或提供不符合条件资料的,相应指标计0分。
(三)初审阶段:****小组向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电话告知现场(集中)评审的时间,对参评单位进行现场(集中)评估,综合书面审查和实地(集中)评估情况提出初评意见。
(四)初审结果公示阶段:初评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投诉,受理复核申请。
(五)评估结果确认阶段:县民政局审议初评结果,确定评估等级。公告评估等级结果(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颁发证书和牌匾。
六、评估结果运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依据相关文件,获得3A级及以上的社****政府购买服务;4A级的社会组织在下一个年度检查时,只需提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5A级的社会组织在下两个年度检查时,只需提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
七、相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各社会组织及各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参评,认真准备材料,按时报送参评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2.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机关。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举报投诉电话:0736-****229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举报投诉箱地址:石****社区市场路169****民政局一楼)
****民政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