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大面16亩、19亩和15亩、22亩项目10KV外部电源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招标补遗文件(第0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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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16亩、19亩和15亩、22亩项目10KV外部电源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

招标补遗文件(第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大面16亩、19亩和15亩、22亩项目10KV外部电源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修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建设局发布的《**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6版)》(成住建规[2026]4号) 于2026年4月6日起开始施行,文件中“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活动的企业(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录入、评价、发布及应用,适用本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信用系统也相应进行了更新,因本项目属于输变电工程,不属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质范围的单位可能无法再提供《**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故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1、删除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条“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其他要求”

原内容为: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评标专家对《投标情况公示表》中《**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进行核查(以下简称“基础信息双表”),如显示“无”,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注:”的第(1)项内容:“(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资格审查资料”中“(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注:(2)”标书代写

原内容为: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以上所需资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装入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以上所需资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装入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1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7
答疑公告
龙泉大面16亩、19亩和15亩、22亩项目10KV外部电源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招标补遗文件(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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