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品存储及加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邀请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冻品存储及加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6年04月09日-04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省**市**区五四路嘉信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投标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4月30日上午9:3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省**市**区五四路嘉信大厦10楼(****)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6、开标时间、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2026年4月30日上午9:30在**省**市**区五四路嘉信大厦10楼(****)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原件(若为传真件,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达****,否则不予受理)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七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五个日历日之前)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标书代写
8、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8.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会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com/)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获取地点及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至****(**省**市**区五四路嘉信大厦10楼)。(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投标邀请函》****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并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领取标书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邀请函》、****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陈工189****4758确认。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点:****开发区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138****7689
1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嘉信大厦10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4758
电子信箱:****@qq.com
1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公司 |
| 账 号:117********0384974 |
|
| 开户银行:**银行总行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立项备案价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冻品存储及加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1项 |
90000万元 |
0 |
注:
1、本项目为暂定价项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为统一价格评审口径,所有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须严格按照本项目立项备案价全额填报,不得下浮、不得上浮、不得修改。投标人未按立项备案价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和服务要求及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明确承诺,若无法实质性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3、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5.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2)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