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和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变更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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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4/17 16:28:00

**市和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和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3.项目地点:**省****华路与黄**路交叉口“和园一期”小区

4.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省****华路与黄**路交叉口,规划建设10栋商品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13687㎡,共计934套;小区设主出入口2个(南门口、北门口),地下车库分散在小区内部,部分栋楼下已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成立年限三年及以上。

3.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有五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证或管理员上岗证等相关技术证书;

(2)具有投标单位近1年内任意6个月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具有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内做到随叫随到,全天候通讯畅通。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5.参加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参加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业处罚的承诺函。

7.至少具有在管项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住宅物业管理的业绩1个(业绩地址范围不限,以提供的正式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拟任项目经理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供应商及拟派物业管理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近三年供应商未被注册地或所服务项目所在市、县(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列入“物业行业末位淘汰考核结果通报”名单中的“较差物业企业名单”;或者未被列入物业企业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存在侵占公共收益,不存在侵占或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相关主管部门惩戒记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承诺一级财务独立规范建账。随****物管会及其委托方面查账。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报名。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材料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

【特别提醒】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名义。

现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成立年限一年及以上。

3.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有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具有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证或管理员上岗证等相关技术证书;

(2)具有投标单位近1年内任意6个月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具有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内做到随叫随到,全天候通讯畅通。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5.参加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参加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业处罚的承诺函。

7.至少具有在管项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住宅物业管理的业绩1个(业绩地址范围不限,以提供的正式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拟任项目经理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供应商及拟派物业管理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近三年供应商未被注册地或所服务项目所在市、县(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列入“物业行业末位淘汰考核结果通报”名单中的“较差物业企业名单”;或者未被列入物业企业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存在侵占公共收益,不存在侵占或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相关主管部门惩戒记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承诺一级财务独立规范建账。随****物管会及其委托方面查账。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报名。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材料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

【特别提醒】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名义。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采购公告在《****网》、《**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中华路与黄**路交叉口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1****9230

采购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成翔电器院内)

联 系 人:刘海松

电 话:138****767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海松

电 话138****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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