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医院公开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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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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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2026年)

****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证我院采购行为更加合理、合法、合规,保障医院良性发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采购行为,包括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后勤保障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化资产物资采购,以及相关服务采购等行为。

二、职能分工

1、采购:招标办负责根据采购预算区间,****政府采购指导文件标准,****医院规定,确定执行院内招标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等对应采购流程。

2、具体业务对接:药品类及相关服务采购由药剂科具体负责,医疗器械****设备科具体负责、后勤保障设备物资****保障部具体负责,信息化资产物资及相****管理科具体负责。

3、院内任何采购行为均执行申报与审批机制,未经正式审批,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执行采购。申请科室填写申请表报送分管职能科室(药剂科、设备科、保障部、网络管理科等)进行购置研判,并报分管院长审核。由分管院长提交院务会进行论证,必****委员会再次论证,通过后由各分管院长、院长共同签字确认审核通过;预算资金额度超五十万元的,履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相关制度流程,召开院党委会研讨。

4、结合规范采购及采购效率等因素,采购预算在十万元(不含)以内的,由招标办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履行院内招标采购流程;采购预****招标办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标流程采购。相关管理部门有****管理部门正式要求执行。

5、遇特殊情况确需紧急采购的,应报请分管院长,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经院长批准后执行。报对应职能科室备案,由招标办结合经审批的采购申请所述物资品规、功能需求,组织有审计科、招标办及相关职能科室共****小组,采用互联网查询、兄弟医院沟通、多渠道经销商征询等方式,做市场调研询价,征集渠道不少于三家,询价人员秉承物尽其用、低价优先的原则,严格填写《院内采购市场调研表》,经各方联合签字确认报请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择价低质优产品采购,监督部门指导监督执行过程。

6、监督:审计科、财务科负责对采购预算及采购行为过程实施监督,发现违规行为有权立刻中止采购,并根据实际整改评估是否继续。

7、为激发员工岗位竞争意识、降低岗位廉政风险,采购员应选用思想素质过硬、技术过硬人员担任,并且实施定期岗位职责轮岗管理。

8、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符合各自专业范畴的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并按制度流程行使采购监管职能。

三、采购标准

各部门所采购物资应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定或准则基础上,最大限度贴合应用实际,原则上应采购国家中标产品,确实无法采购国家中标产品的,应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并报请分管院长批准,由分管院长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经院长批准后执行采购,杜绝盲目追求高大上造成浪费。

四、职能分管

审计科、财务科、招标办、药剂科、设备科、保障部、网络管理科等各责任职能科室负责采购监督职能,由各自分管院长直接管理,服从院长及院务会统一工作安排。

五、遇有突发疫情或其他重大公共事件,急需采购相应物资时,参照国家及相应管理机构“绿色通道”采购办法执行,采购后各职能部门按相关规定完善备案。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文件冲突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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