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储备土地处置流程,优化土地**市场化配置,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试行)》《**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我公司对**市24宗储备土地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现将全部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共24宗土地,位于**市城南、**街道,以现状出租。竞租人可自行实地勘察,参与竞租即视为完全认可地块现状及所有已知和潜在风险。具体地块信息如下:
| 标的 |
土地坐落 |
参考面积 平方㎡ |
参考面积(亩) |
租金单价 |
起拍价(元) |
| (元/亩/年) |
|||||
| 标的一 |
城****中学西侧 |
20580 |
30.87 |
8256 |
254900 |
| 标的二 |
城南街道东坝村锦绣城一期西 |
4810 |
7.22 |
7247 |
52400 |
| 标的三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西侧 |
12185 |
18.28 |
8052 |
147200 |
| 标的四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12686 |
19.03 |
8256 |
157200 |
| 标的五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22494 |
33.74 |
8256 |
278600 |
| 标的六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18479 |
27.72 |
8256 |
228900 |
| 标的七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13411 |
20.12 |
8256 |
166200 |
| 标的八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14134 |
21.2 |
8256 |
175100 |
| 标的九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13791 |
20.69 |
8256 |
170900 |
| 标的十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14905 |
22.36 |
8256 |
184700 |
| 标的十一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7828 |
11.74 |
8256 |
97000 |
| 标的十二 |
城南街道东坝村三小东面 |
14443 |
21.66 |
8256 |
178900 |
| 标的十三 |
城南街道南阁村(旱地) |
324676 |
387.01 |
650 |
359600 |
| 城南街道南阁村(水田) |
100 |
1080 |
|||
| 标的十四 |
城南街道南阁村 |
9249 |
13.87 |
7600 |
105500 |
| 标的十五 |
城南街道南阁村 |
10053 |
15.08 |
7600 |
114700 |
| 标的十六 |
城南街道南阁村 |
14579 |
21.87 |
7600 |
166300 |
| 标的十七 |
城南街道南阁村 |
11114 |
16.67 |
7600 |
126700 |
| 标的十八 |
城南街道大捲村东南面 |
56243 |
84.36 |
7600 |
641200 |
| 标的十九 |
城南街道大捲村东南面 |
35506 |
53.26 |
7600 |
404800 |
| 标的二十 |
城南街道大捲村东南面 |
10534 |
15.8 |
7600 |
120100 |
| 标的二十一 |
城南街道大捲村东南面 (旱地) |
95891 |
100 |
650 |
112400 |
| 城南街道大捲村东南面 (水田) |
43.84 |
1080 |
|||
| 标的二十二 |
城南街道二手车市场 |
1973 |
2.96 |
11760 |
34900 |
| 标的二十三 |
城南街道二手车市场 |
5016 |
7.52 |
11760 |
88500 |
| 标的二十四 |
****社区物流** |
8000 |
12 |
9600 |
115200 |
二、租赁用途与使用要求
1. 租赁用途仅限临时使用:****停车场、临时工棚、临时仓储、临时商业展示、临时训练场地、临时料场堆放、临时园林苗圃培育养护等)。其中,标的二十二、标的二十三仅限用于二手车市场经营;其余地块严禁砂石、煤炭、二手车。所有地块均严禁搭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2.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及土地使用手续,招租人仅负有配合义务。
3.政府因公共事业需要在承租地块内敷设管道管线的,承租人应予配合,面积减少部分按标准减免租金。
4.严禁从事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存放危化品等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临时建设需提前向招租方提交书面方案,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并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办理完全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不可移动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不得损坏土地及附属设施,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期、租金与履约保证金
1.租赁期限:一年一签,续租规则:******局****公司代管该宗土地,且承租人无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有续租意愿的,可办理续租。
2.年租金计算:年租金=租金单价×实测面积+(最终成交价-起拍价)。
面积确认:参考面积仅作起拍价计算依据,成交后以第三方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测绘费用由招租人承担。
3.履约保证金:按竞价成交当年3个月租金缴纳。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如有),无息退还。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存在违约行为,招租人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4.土地收回:因政府土地供应、公共利益或政策调整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招租人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招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退还承租人已支付但尚未使用期限的租金(按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承租人须在收到通知后60日内无条件清场、交还土地。承租人应自行拆除其自行搭建的构建筑物(打围设施除外),并清理场地。地上附着物及不可移动设施不予补偿,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逾期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日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场地占用费,且招租人有权强制清场,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租金实行“先缴租、后使用”原则。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租金起算时间:租金自招租人实际将土地交付给承租人之日起计算。
四、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有底价增价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增价幅度:最低1000.00元,须为1000.00元整数倍,现场主持人可根据情况调整。
成交确认:最高应价经主持人三次确认后落槌成交,成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五、竞租保证金
1.缴纳金额:报名时需缴纳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竞租保证金(不收现金)。缴纳一份保证金可参与多个地块竞价,但只能成交一个地块。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分理处
账号:921********018199
备注:标的名称+竞价保证金
2.保证金处置
未竞得:无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已竞得: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时补足;超出部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不予退还情形(发生以下任何情形,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竞价,或在竞价会现场恶意报价、干扰竞价秩序的;
(2)提供虚假、失实资料或隐瞒重要信息,弄虚作假骗取竞租资格的;
(3)竞租人之间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价格,阻碍其他竞租人正常竞价的;
(4)采取行贿、胁迫、欺诈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5)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按时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的;
(6)竞得后逾期或拒绝签订《储备土地租赁合同》的;
(7)未按约定时间足额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8)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本公告约定的行为。
六、竞租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市内租赁国有资产欠租违约、未履约记录。
3.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签订《招租保证金协议》。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公告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9日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9日
(工作日9:00-12:00、15:00-17:00,周末不受理)
报名地点:**市66号政务办公区B栋6楼614室
报名资料:
自然人:竞租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
单位/其他组织:竞租申请书、营业执照/合法存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2026年4月30日10:00
竞价地点:**市66号政务办公区B栋6楼会议室
九、成交签约与公示
竞得人须在竞价现场当场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招租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储备土地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十、风险提示与特别约定
1.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实地勘察,充分了解土地的位置、面积、现状、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及潜在风险。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接受地块现状及所有风险,不得在成交后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租金、解除合同或追究招租人责任。
2.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所有税费、债务及安全事故责任,与招租人无关。
3.招租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竞租人资格进行动态核查,如发现不具备或丧失资格的,有权取消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已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金江产发资产部:083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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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