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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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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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淮海路100号
中标金额:****6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
服务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完全响应
服务时间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执行,最终验收合格,满足使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益建 马林娟 许莉萍 臧鸿妹 牛宁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岱河路76号
联系方式:0561-****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集团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1-****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爱莲
电 话:0561-****703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中标结果公告.docx分项报价表.pdf中标结果公告 (1).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7
中标通知
濉溪县公安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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