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中心城区单元详规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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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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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单元详规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

成交金额:102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2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中心**单元详规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采购

服务范围:****中心**单****中心**内开发边界的包络范围,总面积约35.95平方公里,重点明确用地性质与指标,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保障“四线”空间合理利用。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聚焦城南地区,以彩虹大道为核心,联动龙河水系,总面积约3.2平方公里,深度设计范围约1至2平方公里(中标后采购人提供范围)。塑造特色风貌,完善公共空间与交通组织,提升生态与韧性,构建高品质的城市空间环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规编制与用地优化、功能布局与设施规划、城市设计与风貌塑造、规划实施与管理。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楚敏(组长)、邵莉、陈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2.7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路8号

联系方式:138****9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方式:181****2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琛(采购人代表)、周曼(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8****9238(采购人代表)、181****2159(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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