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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鹿鸣南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4-17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4-24 |
| 一、项目概况 | |
| 鹿鸣南区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鹿鸣南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鹿鸣南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包含设计区域范围内的硬景、软景、景观灌溉、景观照明、绿化等工作内容。 2.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计划投资额:约2050万元。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苗木部分保证成活率达到100%,每批次苗木养护期为各批次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6.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标书代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证明****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并带有清晰可识别的验证码),含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及报告附注,缺一不可。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 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使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标书代写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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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4-24 17:30:00标书代写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18:00时至2026年4月24日17:30时(**时间),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3.2版)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3。电子标服务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9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5-09 09:00:00 | |
| 3、递交地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参与本项目的开标,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新版)操作指南(投标人)(下载地址:https://ggzyjy.****.cn/zwgk/005002/****02002/****0424/c4eeb259-e265-4bf5-9931-3dfeb131c444.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613。2.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05-09 09:00:00 | |
|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区山川路1号 | |
| 联系人:李春华 | |
| 联系电话:0533-****777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市**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 | |
| 联系人:孙垂花、寻明鑫 | |
| 联系电话:0535-****862 | |
| 九、其他说明 |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ggzyjy.****.cn/。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144.****.218:20000/jyweb/yt-login?appId=41。 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4.根据烟建建管〔2026〕3号关于修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5.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春华,电话:0533-****77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垂花、寻明鑫,电话:0535-****862。 6.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185。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