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印发的《**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精神,现对********煤矿****处理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煤矿****处理站项目。
2.建设地点:**自治区**煤田呼吉****煤矿。
3.建设规模与内容:膜处理1340m3/h@22h(其中疏放水反渗透系统140m3/h+矿井水反渗透系统1200m3/h),蒸发结晶系统45m3/h@20h。
4.建设工期:2027年3月-2028年6月。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00.00万元,全部使用企业自有资金。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项目建设区域通过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公示日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田钰,电话180****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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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