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龙兴**侧、京赞路东侧地块位于**省**市**县西**镇西江洞村南侧,地块**跃动街、南至槐河生态长廊、西至京赞路、北至龙兴路。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4.36809°,N:37.67171°,原用途为农用地,占地面积为106162.53平方米,合159.24亩,变更用途为体育用地。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未开展过工业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调查地块现阶段未开发利用,无其他污染风险源。
3、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44个土壤快筛点位,地块外布设了6个快筛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以判断地块污染情况。
根据调查地块土壤快筛结果,地块内表层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分布较均匀,无明显异常值或含量较高的区域。地块内表层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较低,检测结果为0.3-0.5ppm,该范围一般认为是土壤孔隙气体的背景响应水平,快筛期间土壤颜色正常,现场无异味。地块内点位与地块外对照点和周边已做调查地块快筛检测数值基本在同一水平范围,整体相差不大。
4、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士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冀环土壤[2025]165号)文件,**县龙兴**侧、京赞路东侧地块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