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8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2027年**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提升国保、省保单位人防技防水平,实现不间断实时安全监控,切实做到文物安全问题预防在先,****针对全县国保、省保单位,全面推进文物消防安防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消防系统和安防系统两部分。
****,系县内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智能化信息建设、网络工程建设与维护及数字经济服务等领域。该公司自主建设开发了具有独有知识产权的文保安消一体化平台,并已上架浙里办小程序 “**文保”,实现了文物安全智慧化、一体化闭环管理。同时,嘉科公司还承担并运营水利可视化、避灾可视化等项目,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经验丰富,能够实现集中运维、成本更低,且本地化服务响应快、优势明显。
目前,该公司已克服**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施工条件恶劣等诸多困难,建成**县陈氏大宗等7处、**谢氏宗祠等7处、溪山第一牌楼等12处、屿北村乡土建筑群11处、溪口李氏大屋等5处、文岩祠等8处省级文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以及金昭牌坊等11处国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和**古建筑群消防及安防系统运营平台。鉴于山区文保单位建设难度大、后期维护路径远、故障响应要求高,该公司已积累了适配**山区特点的专属建设与运维经验,是目前**县唯一具备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
本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为保障系统平台平稳运行、数据衔接一致、功能持续迭代,避免重复建设和标准不统一,同时为做大做强**县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数字经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拟将 2026-2027 年**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北城街**前路1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6001
传 真:/
地 址:**市**县北城街**前路110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1561,0577-****1562
传 真: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