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誉良好、服务规范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与我市2026年度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机构养老服务类特定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并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具备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
2.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
3.提供本项目实施前3个月内的各类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员工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能证明。
4.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价格、自付比例等信息,遵守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5.配备与运营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
6.具备健全的服务管理、卫生防疫、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家属联系与培训等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民政部门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社区养老服务类特定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社区养老服务,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能力。
2.提供本项目实施前3个月内的各类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员工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能证明。
3.配备与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与流程,定期开展培训。
4.具备健全的服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家属联系与培训等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民政部门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第三方评估机构特定条件
1.****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备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
3.评估人员****福利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人社部门认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
4.评估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验及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5.评估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机构及人员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或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第三方评估机构不得同时参与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提供。
三、申报材料
1.服务机构申报表;
2.服务项目信息备案清单;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截图;
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6.本项目实施前3个月内的各类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
7.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员工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能证明;
8.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须另附相应承诺书);
9.养老机构备案书及备案承诺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同时将全套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二)资质审核。市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名单确定与公示。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入围服务机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项目服务机构名录。
(四)动态管理。市民政局对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补录、退出等调整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与成本由机构自行承担。
(三)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87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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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